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总结近年来我校教育综合改革及教学建设取得的经验和成果,表彰在教学实践、改革、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,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和激励作用,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吉林省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的若干规定》和《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现决定组织开展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范围
教学成果奖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,具有独创性,新颖性,实用性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,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。具体评选范围包括下列5类:
1.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,在转变教育思想,优化培养方案,改革课程体系,更新教学内容,改进教学方法、实验技术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学生的创新、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,促进学生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综合提高,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,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。
2.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,在组织教学工作,推动教学改革,加强专业、教师队伍、课程、教材、实验实习基地、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,促进产学研相结合,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。
3.反映工程技术应用型和服务型、执行型的专业特色,在校内外实验实训建设的体制、机制及其实现的方式、方法探索等方面,具有创新性、实用性,符合“校企合作、工学结合”的改革指导思想,能够彰显“做中学,做中教”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特点,在校内外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。
4.在开拓学生第二课堂,积极组织、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,并在夺取国家级或省级竞赛奖励中探索出系统方案等方面的成果。
5.结合自身特点,推广、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,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成果条件
1.经过两年(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计算,不含研讨、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,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)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。
2.申报项目必须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实际教学成果。其中,优先评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课题立项的、有组织有计划进行而取得的各项改革成果。
3.应有反映该成就的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总结或论文。
(二)人员条件
1.成果奖申报者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做出主要贡献。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(含教学管理、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),一般要有连续两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。
2.成果奖申报者必须是学校正式在职人员。
3.申报教学成果奖须由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提出申请。两个以上部门或个人完成的成果,由第一主要完成部门或第一主要完成人提出申请。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7人。
三、申报推荐程序
1.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,由成果持有人(或集体)提出申请,通过所在部门申报。
2.申请者须填写学校统一制作的《bat365在线登录入口教学成果奖申请书》;并附相关支撑材料(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,公开发表的论文、出版的教材,有关教学改革、教学建设、教学管理及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物化成果,使用情况及效益等)。
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老师于2022年7月23日前,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:jtyjkyc@126.com,文件按附件中材料要求命名,所有申报材料以“主持人+成果名称”压缩文件夹报送。相关纸质材料收取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。
相关咨询孟静(666996)。
科研处
2022年7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