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、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做好市劳动模范、特等劳动模范和市劳动模范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吉市厅字【2017】7号)文件精神,经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推荐,学院党委研究确定,我院拟推荐张辉同志为吉林市劳动模范。现予公示。公示时间: 2017 年 3月 31日 - 4月7日。
反映情况联系电话:纪检监察审计处 66136800,学 院 工 会 6613797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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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31日